宽甸酒店为使职工宿舍坚持杰出的清洗清洗,规整的环境及公共秩序,使职工取得充沛的歇息,以进步工作效率,特订本规矩。
一.职工对所寓居宿舍,不得随意改造或改变房舍,如需变化须提早7天请求。
二.有关宿舍现有的设备(如玻璃、卫浴设备、门窗、床铺等)本公司以无缺状况交与职工运用,如有疏于办理或歹意损坏,酌情由现住人员担负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,并视情节轻重论处。
三.住宿职工应恪守下列规矩:
1、宽甸酒店遵守车队办理与监督。
2、室内制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。
3、室内不得运用或寄存风险及违禁物品。
4、自己棉被、垫被起床后须叠齐。
5、烟灰、烟蒂不得丢掉地上,易燃物品不得放置睡房。
6、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地上。
7、洗晒衣物需按指定方位暴晒。
8、电视、收音机的运用,声响不得扩大,避免阻碍别人安定。
9、宽甸酒店寝息后不得有影响别人睡觉行动。
10、夜间最迟应于00:30时前回来宿舍。
11、污秽、废物、废物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。
12、宿舍清洗由各自住宿人员轮番清洗收拾。
13、水、电不得糟蹋,随手关灯及水龙头。
14、沐浴的水、电、用毕即封闭。
15、职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、喝酒、赌博、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妥行动。
四.宽甸酒店职工有下列状况之一者,呈报车队及公司处置:
1、不遵守舍监的监督、指挥者。
2、在宿舍赌博(打麻将)打斗、及酗酒。
3、故意损坏共用物品或设备等。
4、宽甸酒店私行于宿舍内招待异性客人或过夜外人者。
5、常常阻碍宿舍安定、屡戒不改者。
6、违背宿舍安全规矩者。
7、有偷窃行动者。
五.迁出职工应将运用的床位、物品、抽屉等整理洁净,所携出的物品,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查看。